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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宁市亚洲365bet日博党支部工作制度
来源: 市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: 2018-02-26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一、“三会一课”制度。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、支部委员会会议、党小组会,按时上好党课。

1.支部党员大会: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。每季度召开一次,由党支部委员会召集,党支部书记主持。根据工作需要,支部党员大会可提前召开,无特殊情况,一般不宜推迟举行。主要内容是: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指示;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;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;讨论通过接纳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并作出决议;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,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;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;讨论决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。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,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。

2.支部委员会会议: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,为讨论研究支部的重大问题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而召开的会议。每月召开一次,由党支部委员参加,党支部书记主持。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,可随时召开。主要内容是:围绕局中心工作,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,发挥保证监督作用;分析党员、群众的思想状况,制定教育和管理措施;研究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;安排部署支部近期活动等。必须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,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。

3.党小组会:由党小组全体党员(包括预备党员)参加的会议。每月召开一至两次,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、主持。主要内容是:组织党员的学习;贯彻落实党支部的决议;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;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;讨论提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、讨论推荐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的意见。

4.党课:每季度不少于一次。主要内容是: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党的基本知识、党的历史、党性党风党纪、科学技术、法律、经济及形势和任务等学习教育。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上党课。

二、组织生活会制度。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。党支部或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,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主持。每半年召开一次。组织生活会要围绕交流思想、工作情况,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,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达到统一思想,增强党性,增进团结,推进工作的目的。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,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。

三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。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,可结合全体党员参加的组织生活会进行。评议要坚持实事求是,民主公开,党内平等,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进行,按照“好”、“一般”、“差”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测评。通过民主评议和党组织考核,对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,特别是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做出客观评价。评议情况要及时报上级组织。

四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。党支部与局机关联建村、包保村党支部开展党组织联建工作。每个党员都要在局机关联建村、包保村中确定3户以上农户作为联系户,定期开展入户走访活动,听取群众意见,反映群众呼声,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。

五、请示报告制度。机关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,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。支部换届选举前委员候选人人选情况、选举结果、发展党员、党员中发生的严重违纪案件及其他重大问题应及时报机关工委。

六、发展党员“四全程”制度。以“全程公开、全程纪实、全程审核、全程问责”为内容做好党员发展工作。“全程公开”,对申请入党人、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和党支部接受预备党员、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进行公开。“全程纪实”,以写实的方式,全程记录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做法,包括入党积极分子阶段纪实、发展对象阶段纪实、预备党员及转正阶段纪实。“全程审核”,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,对各个环节形成的材料进行审核。“全程问责”,按照“谁培养谁负责、谁发展谁负责、谁审批谁负责”的原则进行,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。

七、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。党员应于每月10号按标准向党组织交纳党费;党支部应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交纳一次。要足额上交,不得留存。党费应由专人管理,专立账目,定期公布。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党费收缴情况。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,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。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,按自行脱党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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