负责市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;拟订相关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;按规定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核、计划编制、统一建设、购置和集中使用管理;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的权属登记、使用调配、租金管理、维修管理等工作;负责市级机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工作;负责拟订市级机关集中住宅区的规划、建设计划和配售方案并组织实施;管理市级机关周转房。